梁美芬倡國歌法直接實施 港府稱適時提交草案上立法會大會

梁美芬倡國歌法直接實施 港府稱適時提交草案上立法會大會


由於立法會內會仍未選出主席,令部分法案恢復二讀無期,包括極具爭議的《國歌法》。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如未能進行本地立法,就唯有直接公布在港實施。


港府發言人今日(1月10日)回應拍,香港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特區政府以本地立法的形式在香港實施全國性的《國歌法》,充分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發言人稱《國歌法》的主要精神是「尊重」,與部分人士聲稱的「限制言論自由」完全無關,更絕對不是所謂「惡法」。
 
發言人稱,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施《國歌法》,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
 
發言人強調,條例草案的草擬經過十分嚴謹的程序,亦收集和採納了社會不同人士的意見。當局會適時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以恢復二讀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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