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訂國歌法

澳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訂國歌法


澳門立法會細則性大比數通過《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

法案條文經逐一表決通過,當中最具爭議的內容,包括澳門特區政府可要求新聞媒體,配合開展國歌宣傳工作。

經修訂的國歌法法案,規定須要在主要官方場合奏唱國歌,法案建議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故意以言詞、動作或散布文書,又或以其他與公眾通訊的工具,尤其是作出公然侮辱國家象徵和標誌者,最高處以3年徒刑或科最高360日罰金。

(圖片來源:Doraemon.tvb|CC BY SA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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