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主、雨傘革命

民族、民主、雨傘革命



“We should seek to explain the processes and mechanisms through which … the ‘political fiction’ of the ‘nation’ … can crystallize, at certain moments, as a powerful, compelling reality.” – R. Brubaker and F. Cooper


隨著人大常委發布「八三一決定」,扼殺港人普選願望,政改之爭正式進入激烈的抗命年代。去年九月,學聯打著「命運自主」的旗幟,發動大專罷課,成功引發香港史上最大規模的民主運動:一百二十萬香港人曾參與佔領金鐘、銅鑼灣及旺角的交通要道,力爭中共兌現普選承諾。這場雨傘革命持續超過七十日,最終遭警方清場而落幕。我們該如何理解,一個長期被指為經濟掛帥而「低度整合」(minimally integrated)的城市,竟有近六份一的人口投入是次民主抗爭?究竟香港正經歷何種更深層的意識和結構改變,促使這場運動爆發?本文將透過探討民主與民族的關係,分析近年興起的本土意識及雨傘革命的啟示。

民族與民主的內在關係

一場運動的口號,反映參與者潛藏的政治意識。「自己政府自己揀」這句口號源於去年的七一大遊行,亦廣泛出現於雨傘革命。這句看似簡單的口號,其實隱含民族(「自己」或集體自我意識)與民主制度(「自己揀政府」)之間的密切關係。

在民主制出現前,君主制主宰世國各地政權。君主之權力至高無上,其合法性由神而授,並多以世襲方式傳承,而遭受統治的民眾只是臣民(subjects)而非公民(citizens)。故此,在君主制下的「國家」(state,或作政權)是凌駕並支配由人民組成的「社會」(society)。其後,歐洲於十八世紀經歷啟蒙運動,人類理性備受尊崇,人民敢於挑戰宗教權威,並發展出自由、平等、人民主權等概念,直接衝擊傳統的君權神授論。

然而,若君主制遭推翻,國家的權力應落在誰手?不靠神喻又如何產生管治者?近代民主理念所提供的答案就是:國家的主權落在自由而平等的人民,其透過一人一票方式,選出代議士及國家首長,或舉行公投。換言之,行使國家權力的合法性只源自人民。故此,社會不再受國家勞役和支配,而是兩者透過民主得到連結。

但民主制仍要面對兩個問題:第一、誰是人民(demo/people)?第二、如何確保人民能培養足夠互信、團結並積極參與國家事務,從而令民主制成功地運作?此時,民族的概念就正正對民主制作出補足。第一,民主制底下的人民是個有限的概念,它並不包括全世界人民,只涵蓋特定的民族。民族普遍指在某特定邊界內,具有相同文化、血緣、語言、歷史、經濟生活等的群體,而該群體的成員必須在政治上組織起來,例如成為互相具有權責的公民共同體(community of citizens)。第二,民族成員基於共同語言、公共文化及歷史等條件作基礎,較容易培養出信任、公民德性與責任感,如民族成員較願意與其他成員的訴求作出調和,亦會更積極投入國家事務,或較願意承擔成員的福利責任。故此,民族歸屬往往能彌補民主制的不足。

從以上簡略的推論,我們可以粗略理解到民族與民主之間的關係,正如Liah Greenfeld說:「民主是透過民族主義的方式存在」。與此同時,國家為了維持其合法性,就必須服務該民族成員並以其利益為依歸。若以二維空間的概念作比喻,民族與國家的範圍多數是重疊並吻合。最終,國家成為民族實踐集體意志、促進整體福祉並捍衛外交利益的工具。

中共已成外來政權

我們可以借用上述對民族與民主的討論,與香港近年冒起的本土意識作類比思考,有助我們更深刻理解背後的成因。首先,中共政權長期打壓香港民主化的進程,香港人民無法透過民主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民意無法轉化成實質的政治權力。故此,「國家」(香港)與社會仍然保持高度的離異,而前者繼續壓迫後者。但這「國家」並不是由本地的威權統治者,如本地精英、資本家所直接操縱,而是被某個遙遠、異質的統治集團(即中國共產黨)所支配,並聯手進行剝削。

實質例子包括,中共早於中英談判時期已開始統戰香港的超級資本家,尋求改革開放的資本及日後管治特區的政治買辦,現時更直接透過香港的金融及地產市場,向香港輸入大量紅色資本。另一方面,中共亦透過由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及一眾保皇黨立法會議員,硬推缺乏民意認受的政策,包括推行邊境融合政策、洗腦國民教育計劃等等。而且,近年中共破壞《基本法》協議而介入香港內政的手段亦越趨猖獗,包括去年六月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明言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港澳辦前副主任陳佐洱於佔領運動結束後,亦稱「教育局局長要接受中央監督」。主權移交近十八年,「誰是主人誰是狗」的答案愈來愈明顯。

同時,中共以其「官方民族主義」拉攏並箝制香港人,如「回歸祖國懷抱」、「香港人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佔領運動等於港獨」等,以維持支配香港的合法性。然而,上述的例子已漸漸令港人認為,特區政府早已淪為傀儡,背後的中共政權才是真正的「外來政權」,甚至是「殖民者」,並開始以「中央集權的國家對邊陲的入侵」之框架理解港中關係。近年冒起的本土思潮正是對上述情況的一種反彈。遭中共操縱的香港特區,一日未透過民主選舉而與社會連結,則會保持其外來壓迫者的身份,香港的本土意識只會愈演愈烈。

香港語境:「一切民主都是本土民主」

除此之外,近年本土思潮觸及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到底香港人的民族身份是甚麼?香港過往的民主運動明顯側重於爭取選舉制度,即「自己揀政府」,卻忽略思考背後的「自己」到底是誰,而假定香港人的民族身份是不證自明,其範圍亦無須證成及捍衛,或如「大中華主義者」基於大中華民族情感,則馬上把港人與中華民族劃上等號。筆者認為套用上述的討論,即「國家為了維持其合法性,就必須服務該民族成員並以其利益為依歸。故此……民族與國家的邊界多數是重疊並吻合」,我們可理解為何近年的本土主義,往往包含對中共的官方民族主義或大中華主義的批判。

我們首先假設香港人大抵期望,香港應保持以自治甚至獨立方式與大陸作出區隔(異議者可反問自己是否認同,當他日中國民主化後,香港應被吸納至更大的行政區域)。按此,我們可以理解大中華主義者所保持或想達致的民族概念(中華民族),是遠遠超出其國家(香港)的範圍。

本土主義者提出的挑戰正由此而生:為何香港人不能擁有自己的民族身份,從而令「民族與國家的邊界是重疊並吻合」?正如美國社會學家Rogers Brubaker指出強調,民族應被視為一個「實踐性類別」(category of practice),我們應該由下而上地分析,香港人的日常生活與政治實踐,以凝煉出香港人的民族身份,而非先驗地假設「中華民族」的存在,並由上而下地將其強加於港人身上。走過百多年的殖民歷史,再經歷主權移交十八年,不少香港人在每日的生活經驗中,逐漸感受到自己與中華民族於語言、價值、生活方式等方面,均出現不同程度的分歧。而且,在政治實踐的層面上,愈來愈多人放下大中華思維與情感,一切以香港人利益為依歸,亦無意投身大陸民主鬥爭,只想在中共壓迫下堅守自己的家園。再者,香港人口的組成一直包含不同族裔的人士,若香港人必須從屬中華民族,那他們到底是否香港人呢?由此可見,「香港人」的組成不應包含血緣與族裔等狹隘條件,而是更開放、多元及以公民價值為核心的「公民民族」(civic nation),正如練乙錚先生所言:「任何香港居民,無論什麼時候開始在香港生活,只要認同香港價值,支持香港優先,願意守護香港,就是香港人。」

筆者並非忽視身份認同的複雜與多元。若有人認同自己是中華民族,不必然與香港人的身份對立。然而,筆者想引述鄭立先生於其文章「超越『中華民族』的觀念」所提出的觀念,他認為「文明」應與「民族」的概念分開,他指「文明…是一種古代文化長期的影響力與同化力,以千年為單位影響下,一個地域不同的人群,都形成了一種生活習慣,器具,觀念上的相似。例如大家都用筷子,都用漢字,不是因為他們就是中國人,而是代表這區域千年來都是中華文明的影響範圍。」按此理解,香港人可視中華文化為一個文明,撇棄「中華民族」這個含糊、籠統的概念,而擁抱一個具實踐意義、反映港人政治價值的「香港民族」。這或許能釐清不少真誠推崇中華文化的香港人的疑惑。

雨傘革命實踐民族真諦

正如 Max Weber 所言:「一個政治上尚未被組織起的部落,仰賴昔日共同從事政治行動的記憶而活著。典型的共同政治行動,如一次征服,或一次抵抗。然後,關係這個行動的種種記憶,就構成了這個部落。」是次雨傘革命以「命運自主」為主軸,港人不靠中共恩賜,奮起投身民主抗爭,因著人民不惜血流披面、身置煙霧的勇氣,成功感召大量港人加入運動,「自己香港自己救」的呼聲從此高聳入雲。雨傘革命成功填補了過往三十年民主抗爭所缺乏的強烈身份認同,未來香港人必然會繼續透過民主鬥爭,逐步孕育自己的民族身份。「自己政府自己揀」引申的雙重意義──民族與民主,終有一日結合而得到落實。

到底近年本土意識會如何實質影響香港的政局,仍然有待觀看。但正如文章起首的引文指出:「… the political fiction of the nation … can crystallize, at certain moments, as a powerful, compelling reality.」讓我們繼續抗爭,繼續思考,香港民族的願景,終會有一日凝結成強而有力、如雨傘革命一般的真實畫面。


(本文原載於《學苑》二零一五年一月號,蒙《學苑》答允轉載,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