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印傭及搶手機 女警13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涉打印傭及搶手機 女警13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一名女警被指於去年6月至7月期間,多次向家中印傭施襲,以及涉嫌搶去印傭的手提電話,被控10項普通襲擊、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1項盜竊罪。

被告否認所有控罪,經審訊後,今日(1月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印傭於庭上的證供與其記事本內紀錄有出入,又在庭上多次更改說法,形容該印傭謊話連篇。

裁判官裁決時指,案中印傭的證供存在多不勝數的問題,例如印傭指因為電話響而遭虐打,但根據電話紀錄,當日早上只有打出紀錄,惟印傭仍堅稱有人致電給她。

報稱公務員的43歲被告蘇寶儀,被控於2021年6月23日至7月2日,在觀塘鯉魚門道油美苑一個單位內,先後分別10次襲擊女子Choiriyah;以及於同年6月19日和7月4日,在上述單位襲擊Choiriyah,並對她造成身體傷害。被告另被控於2021年6月19日,在同一單位內偷竊屬於Choiriyah的一部三星手提電話。

案件編號:KTCC 16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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