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加強巡查生蠔銷售 未發現違規

食環署加強巡查生蠔銷售 未發現違規


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及環境衞生部於農曆新年假期前加強巡查全港多個持牌食物業處所,確保供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生蠔)在適當溫度下貯存。

自星期三(1月31日)起食環署展開連串行動,在各區加強巡查,行動至今並未發現違規情況。食環署人員亦向食物業處所負責人和員工提供衞生教育,並派發食物安全小冊子,介紹存放和處理生蠔的正確方法。

食環署在其發出的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或書面准許的持證或持牌條件中訂明,所有可供即時食用的生蠔須存放在雪櫃或其分格內,並須與其他食物分隔,而溫度須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如發現處所違反上述條件,食環署會視乎實際情況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甚至考慮取消有關處所的許可證或牌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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