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誇大地區泳賽開支3300元 康文署經理被廉署起訴

涉誇大地區泳賽開支3300元 康文署經理被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康文署一名助理經理,控告她涉嫌使用載有被誇大金額的收據,就一項地區游泳比賽申領開支。
  
廉署早前接獲康文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控告39歲康文署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潘麗艷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
  
被告今日(2月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3月25日再提堂。
  
助理康樂事務經理可向康文署申請特別預墊備用金,以支付舉辦活動時預計涉及的開支。康文署會以支票向負責活動的助理康樂事務經理發放相關金額,申領人其後可申領有關開支。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康文署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被派往九龍公園辦事處工作。她負責定期舉辦地區活動,以鼓勵各年齡階層人士建立健康積極的生活模式。
  
被告就一項於2019年9月15日為油尖旺區舉行的游泳比賽,獲康文署授權持有及運用一筆特別預墊備用金逾58000元。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10月2日,使用一份申請領回已代付費用表格,及5張由3間商店發出的收據,以誤導康文署,而該等文件載有虛假的陳述,即開支金額被誇大了。廉署調查發現,該等開支據報涉及購買文具,而且總金額被誇大了逾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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