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羅富全之後,練馬師葉楚航因為於2月14日在一間公眾餐廳出席社交聚會,違反了賽事規例,以及馬會為保護賽馬能夠持續進行,而對持牌人士實施的規定,被判罰款60萬元。
葉楚航承認違反賽事規例第155(3)條,即作為練馬師,他曾作出對在馬會監管及指令下舉行的賽馬的正當進行有所損害的行為。
葉楚航於2月14日下午,曾在一間公眾餐廳與一名非家庭成員的人士見面,期間在沒有佩戴口罩的情況下與該名人士進行交際。
小組考慮了所有與處罰相關的事項,包括重大潛在後果,以及處罰具阻嚇力的必要性後,認為適當的處罰是判葉楚航罰款60萬港元。
小組告知葉楚航,他有權就此項決定提出上訴。葉楚航同時獲告知,雖然他有權上訴,但小組會向牌照委員會通報此宗事件的詳情及小組作出的處罰。
(馬會節目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