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港聞港聞 同性伴侶申請公屋被拒 提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作者:熱血編輯部 (陳五) 03-04-2020 Like Facebook Twitter 更多 Like369 分享0 留言0 高等法院今日(3月4日)裁定,房委會不接納同性伴侶申請公屋屬違憲。 兩名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男同性戀者,於加拿大註冊結婚後,回港後以一般家庭身份向房委會申請公屋,但房委會以兩人關係並不符合已婚「夫婦」定義為由,拒絕接受申請。 申請人之後入稟,指房委會的決定是性傾向歧視,要求法庭宣布房委會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以及撤銷房委會拒絕申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