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梁振英擲三文治 吳文遠上訴得直

向梁振英擲三文治 吳文遠上訴得直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向前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今日(3月6日)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事發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吳文遠於時任特首梁振英到票站投票時,涉用三文治擲梁,最終擊中梁身後的警隊總督察劉泳鈞,事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罪成,判監三星期。吳文遠其後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

案件今早在高院裁決,法官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吳進庭前揚言,無論結果如何會繼續爭取保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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