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信納受精神疾病影響 涉盜竊及露下體女警脫罪

官信納受精神疾病影響 涉盜竊及露下體女警脫罪


48歲女警涉偷竊被停職候查,期間再次犯案兼當場露出下體,她否認盜竊等6項控罪,今日(3月7日)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杜浩成信納辯方援引的精神科醫生證供,指被告過去20年患有抑鬱、空間恐懼症等精神疾病,認為被告受精神疾病及濫用鎮靜劑影響下犯案,並批准辯方獲訟費。

48歲被告劉潔兒報稱警員,共涉兩案,被控4項盜竊罪、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

控罪指被告在2020年12月17日,在觀塘創紀之城五期apm內的Twist店舖,偷竊1條Gucci藍色圍巾及1條Gucci黑色圍巾,合共價值5513港元;又在同月26日,在Godiva店舖內偷竊1盒片裝黑朱古力、1盒Cube松露朱古力及2盒松露朱古力,合共價值2666港元。她另被控於2021年6月26日,在牛頭角MegaBox內的星巴克咖啡店,偷竊1個不銹鋼水杯及2杯摩卡咖啡,總值304港元,以及管有1把鎅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並於永旺百貨內偷竊1個黑色背囊,總值824港元,及猥褻暴露她的陰部。

案件編號:KTCC 1158、115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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