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搶學位以2萬元賄校長 新來港婦認罪還押候判

為子搶學位以2萬元賄校長 新來港婦認罪還押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家長圖為兒子獲取小一學位,以現金20,000元行賄一名官立小學校長,校方向廉署舉報貪污而揭發事件。該名於去年6月以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婦人,今日(3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45歲家庭主婦李君萍今日(3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主任裁判官指,明白家長會為子女爭取最好入學,但大前提是要守法,不可以不公平渠道達到目的。被告有計劃地行賄以謀取私利,對憑實力入學的學生不公平,罪行性質嚴重。
  
案情透露,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於2022年6月6日接獲被告兒子的小一入學申請。被告兒子於同年6月中出席該校入學面試,惟未獲邀請參加第二輪面試。
  
被告遂於2022年7月18日到學校要求校長重新考慮其兒子的入學申請,並向對方提供現金賄款20,000元,以圖為兒子獲取該校小一學位。校長拒絕接受賄款,校方同日向廉署舉報事件。被告兒子最終未獲該校取錄。

案件編號:ESCC 1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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