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6間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
案件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於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在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從事違反《競爭條例》,相關工程總值合共近7億元。
11個屋苑及大廈包括將軍澳翠林邨、觀塘德信工業大廈、柴灣樂翠臺、土瓜灣仁智大廈、葵涌葵豐樓、葵涌怡勝花園、大角咀中星樓、銅鑼灣耀華街31號、大埔太平工業中心第一座、大埔宏福苑,以及麻地平安大樓。
6間涉案的業務實體包括俊豪建築工程、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祥利建築、藝林建築工程、宏溢營造工程、瑋業發展建築、竣鴻工程。
12名涉案人士分別是張烱權、陳健強、周淑霞、李偉雄、蕭永康、黃明強、劉永森、魏生旺、黎錦全、陳嘉玉、陳响發,以及李偉雄。
案情提到,該圍標集團由多個工程承辦商及中間人組成,集團主腦會先物色目標工程項目,並選定集團內其他承辦商入標。這些承辦商會獲安排擔任「主角」,即中標者;以及「幫手」,即負責提供掩護式投標。由主腦親自或指派其他中間人為它們準備、分發入標價格指示,當中以「功課」作為暗號。擔當「幫手」的承辦商會依從或參照全部或部分價格指示,並提交標書,從而協助「主角」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