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歲休班男警,涉嫌於去年4月在旺角危險駕駛,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他早前承認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罪,今日(3月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6個月,並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李雪輝承認於2023年4月2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展示登記號碼WT1255的輕型貨車,以及駕駛時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他另涉同日在旺角登打士街抗拒3名警員,該罪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編號:WKCC4028/2023
一名47歲休班男警,涉嫌於去年4月在旺角危險駕駛,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
他早前承認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罪,今日(3月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6個月,並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李雪輝承認於2023年4月2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展示登記號碼WT1255的輕型貨車,以及駕駛時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他另涉同日在旺角登打士街抗拒3名警員,該罪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編號:WKCC402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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