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深水埗及旺角兩宗非法集結 39歲男子認罪判監7個月

涉深水埗及旺角兩宗非法集結 39歲男子認罪判監7個月


一名39歲的男子,早前因向警車擲雪糕筒而被判囚7個月,之後另涉於2019年8月28日及2020年6月12日,在深水埗警署附近及旺角砵蘭街的非法集結案。

被告早前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日(4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7個月。

裁判官指,大批人群明顯想衝擊深水埗警署,當中有人以鐳射筆照射警署,亦有人以雜物堵路阻塞交通。被告案發時以擴音器說激動的說話以挑釁人群的情緒,令現場氣氛進一步惡化,對他人構成威脅,須判以阻嚇式刑罰。加上,被告在擔保期間犯事,須上調量刑起點,遂決定判被告監禁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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