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研究是否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

當局研究是否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議員何君堯查詢,指截至2020年2月29日,自2019年6月因涉及反修例示威被捕,並正接受警方調查或被起訴的公務員有43人,至今有42人已被停職。

紀律處分可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譴責、嚴厲譴責、降級、迫令退休或革職等。

停職人員如被落案起訴,可被扣起不多於一半的薪酬。如該人員因干犯嚴重刑事罪行而被定罪,則當局可全數扣起其薪酬。如該停職人員最後在紀律程序中被處以免職懲罰,則被扣起的薪酬會被沒收。該人員如被處以免職以外的懲罰,可按當局認為合適的比率獲支付因停職而被扣起的薪酬。

就是否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這項議題,當局稱正積極進行研究,包括考慮設立這要求的目的和期望達到的效果,以及在現行框架下是否已經可以做得到。亦會探討不同方案的可行性,並徵詢律政司和職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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