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方案為滿足建制派 雙方接受即符《基本法》

羅致光:方案為滿足建制派 雙方接受即符《基本法》


昨日來自不同大專院校的18名學者聯署提出普選方案,加入「公民推薦」元素,建議引入兩輪提名程序,參選人可先取得2% 至3%選民聯署(相當於7萬至8萬選民),即所謂「公民推薦」,其後候選人須再獲提名委員會八分之一的「支持票」,才能正式成為特首普選的候選人。就此今早(4月3日)《大香港早晨》特別訪問了參與聯署的學者之一,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 

公民推薦後再待1/8提委會委員確認 

羅致光在訪問中直言,有關建議屬一個「公民推薦」的方案,參選者如得到2%選民推薦,即取得初步參選資格,但仍須經過由四大界別組成的提委會的八份一支持票,即150名提委會委員支持,才能正式成為特首普選的候選人。當被問及這個學者聯署方案與真普聯提出的三軌方案有何分別時,羅致光則指真普聯的方案在確認程序上,沒有清楚表明提委會是否必然確認獲足夠公民提名的參選人,還是要經過提委會投票再確認。 

方案同時滿足民主派及建制派 

關於學者們在設計方案時的考慮,羅致光表示因方案需要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數通過,所以不能只考慮民主派,還需得到建制派的支持。所以在考慮方案時,也考慮了建制派,以至北京方面的意見。他認為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支持票的門檻是合理的,因根據過往選舉經驗,這已足夠讓不同政見人士入閘參選,滿足了國際人權公約要求。 

共同接受方案即符合《基本法》 

當主持人黃洋達指出,政府方面一直認為,真普聯的三軌方案建議中,提委會必需確認公民提名參選人,會削弱提委會權力,那現時提出「公民推薦」方案的學者,是否認同有關講法時,羅致光則認為:「這個辯論的意義不大,民主程序產生的提名委員會是否合符基本法,大家有不同理解,最後的決定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大家若能接受同一方案,方案便符合《基本法》。這不需要由《普通法》法庭判斷,而是經過政治協商,經過所謂五部曲,就是符合《基本法》。」 

當被問及推出方案前,有否與政改三人組作出溝通,羅致光坦承在過去數個月來,在不同場合曾與有關方面深入討論過,方案公佈後,也即時將方案呈交給對方參考。 

袁國強積極研究方案可行性 

就此「公民推薦」方案,政改三人組之一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早也作出了積極回應,袁指有關方案不再堅持公民提名,是他所樂見的。至於方案是否符合《基本法》,他則表示需要時間詳細研究,包括該方案會否削弱提名委員會的權力,以及是否符合均衡參與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