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寫了兩篇有關Malcolm X的文後,終於在日前進場看了電影版的《馬丁路德金──夢想之路》。而無可否認,此電影對香港現今的政治環境,甚或未來的路向,的確有參考的價值。
剛開場不久,美國總統就請當時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馬丁路德金到總統府。開宗明義就表示:「我們想由你來繼續領導群眾。我們不要好像Malcolm X這樣的激進/武鬥派。」
看到這兒,忍不住笑了。總統正正就印證了我一直以來的觀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是令當權者最開心最放心的抗爭。
電影共有四次的大型遊行。而有兩次,是馬丁路德金有份下場的。
第一次,是馬丁路得金率領百多名黑人在當時選民登記的政府大樓面前跪下抱頭,要求進去登記當選民。當時由於警察強行動手要一名老翁坐下,有一名黑人婦人看不過眼還手,結果被數名警察包圍,強行把她壓在地上。這一切,馬丁路德金及其他有份示威的黑人只安靜地看着。為了「和平理性」,他們眼睜睜看著同行的婦人被白人警察欺壓,施以暴力。
不熟悉嗎?去年7月2日的「學界預演佔中」,約300名示威者靜坐在遮打花園,毫無反抗地被抬走。結果呢?大家都心知肚明,沒有任何的改變。
第二次的遊行,是由所謂的「民間自發」的「夜間遊行」。這次的遊行,根據總統和他的幕僚的評語,是「馬丁路德金不在,這表示沒有鏡頭,加上是黑夜……那樣,我們就來好好嚇一下這些黑鬼吧。」
結果,這第二次的遊行,白人警察毫不猶豫地追趕著準備離開的示威者,用警棍毆打他們。他們的目的已經不是驅趕,而是赤裸裸的白人對黑人的「合法」暴力,結果導致一名黑人青年Jimmy在一間餐廳中被槍殺了。
在Jimmy被殺後,馬丁路德金開了一個記者會,問:「到底是誰殺了Jimmy?」他認為,「是這個政府,和所有袖手旁觀的人,共同扣了板機。」
但,只是這樣嗎?正正就是馬丁路德金本身所宣揚的「和理非」的理念,導致這些出來抗爭的人,連丁點的防護裝置都不配戴,連丁點的安全意識都沒有,不是嗎?朋友事後戲言,示威者不配戴防護衣物,不配戴口罩,大概是怕會影響「運動」吧。只是不知道,當時有沒有人提出過要配戴面具或口罩,而被指責為「鬼」和「熱狗」?
在Jimmy被殺後,馬丁路德金決定率領群眾由Selma步行至阿拉巴馬州首府蒙哥馬利,但當時馬丁路德金要處理妻子的事,所以沒有出席。而當示威者來到Edmund Pettus Bridge時,大批警察嚴陣以待,一名指揮官說:「我給你們兩分鐘,立刻離開。」當地黑人領袖要求對話,指揮官拒絕,然後,武力鎮壓開始了。
催淚彈的煙霧下,警察拿著警棍追打正慌忙逃跑的示威者的頭部,對已倒地的示威者也毫不留手地扑下去。示威者有的骨折,大部份示威者頭破血流。
值得留意的是這個情節:部份示威者後退到一處地方稍作休息及急救,其中一名青年情緒激動地對一老人說:「給我你的槍!我保證能殺死一兩個白人警察!」
當時同樣頭破血流的黑人領袖衝上前去阻止了。他說:「你想做什麼?他們有精良裝備,你有什麼?一枝點三八的手槍?你如果殺他們一個,他們會殺我們十個來報復!和平才是我們最大的武器!」
「沒有與之抗衡的武力,所以我們要坐著被打。」這個觀點,上兩篇文已經寫過了。字數所限不贅。
讓我感興趣的,是「和平才是我們最大的武器」這句話。從遮革到現在,三子、雙學、金鐘的「大台」和他們的「支持者」也是這樣日復一日地說著。而似乎是為了加強這個觀點,電影更特寫了總統對其幕僚發火大吼:「這些畫面在全球播放著!」
但,真的是這樣嗎?
在鏡頭下,手無寸鐵高舉雙手的年青學子,任由警察對他們施以暴力也不還手。這個畫面,活脫脫就是可以參賽的唯美作品:這張照片可以顯示出年青人的堅韌和決心,可以顯示出政權的不公義……可是,然後呢?「然後年青人頭破血流的畫面可以讓人們覺醒,加入抗爭?」不。你們通通都搞錯了。
當然會有人不同意。對於他們,我只想問一個問題:你們是否還記得,在9.27當日發生了什麼事?當時學生衝入公民廣場,警渣粗暴地扛走示威者,甚或把女學生在地上拖行。這些場面被媒體廣泛報道。
可是你們大概已經想不起來,當初看見女學生被拖行時的憤怒了。因為相比9.28的催淚彈,在地上拖行算得上什麼?相比黑警在佔旺時期用警棍扑頭,胡椒噴霧射臉算得上什麼?
這樣說很涼薄嗎?一點也不。有多少人還記得被警渣打至下半身失去知覺的阿龍?有多少人記得有一個叫凱撒的記者在戴著記者證的情況下被警扑頭?
承認吧。這種的暴力場面在第一二次的時候看來,是很震撼的。但當如此頻密的警察暴力被日復一日地報道時,人們只會變得見怪不怪,只會對暴力麻木,視而不見。大陸不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了嗎?小悅悅的事件,車禍後不救人反而搶掠貨物的場面,大陸城管打死人的場面,眾人見死不救的場面…大家通通都忘了嗎?
當示威變成「示弱」和「自我矮化」,當遊行的目的,變成了要彰顯所謂的「雞蛋對抗高牆」的唯美畫面,變成了讓全世界的人都同情示威者,變成了要拿到「全球最有『素質」』示威者」的美名……而不再是為了推翻不公義的制度,不再是為了爭取應有的權益,這樣遊行和示威有什麼作用?
說回電影,第四次的遊行,是在馬丁路德金的領導下進行的。由於第三次的遊行警察用武力鎮壓,於是大批的人民,包括白人,以「保護」為名加入抗爭。非常諷刺的一個場面發生了。同樣的警察陣容,同樣的指揮官,同樣是抗爭的隊伍在同一個地方對峙。不同的,只是這次,領頭的是馬丁路德金,還有來自世界各地有名的牧師。於是,指揮官下令警察撤退,讓示威者通過。
你以為是指揮官因看見他們的和平理性非暴力所以受到感召,所以倒戈相向?別太天真了。如果會倒戈的話,就不會有第二次的槍殺黑人青年Jimmy的事件,也不會有第三次遊行的暴力產生了。指揮官會下令撤退,只不過是因為領頭者是馬丁路德金,是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是得高望重有名的領袖,加上隊伍中還有各地有聲望的牧師和前來聲援的白人而已。
正如當日在旺角,如果領頭的是飯團,是黃之鋒,是「Alexlester」,你以為警察敢扑下去嗎?只要這些「有光環的人」受了丁點的傷,所引起的迴響有多大?你以為光環是拿假的嗎?
接著下來,白人神父因為支持馬丁路德金的遊行而遭白人圍毆至死。於是馬丁路德金致電總統,要求總統批準他們的遊行,要求給予黑人投票權。他對總統說:「以後的人想到你,只會想到你說『不行』、『太難了』、『我做不到』。」
電影中的總統,就是這樣被說服了。馬丁路德金,真的是「成功爭取」了。
可是,香港有願意和市民對話的特首嗎?還有人該對梁振英有期待嗎?
我們有如馬丁路德金一樣,敢在權貴面前堅持己見的領袖嗎?在遮革的時候已經很清楚地告訴你了:沒有!有的,是一群只會顧忌「被扣分」、「落人口實」、「失去中間派支持」、「不要激怒中共」的「社運人士」。大家是否還記得學聯當初提出的「三點要求」?「公民提名」、「政改三人組下台」、「廢除功能組別」,這三個他們稱為「初衷」的要求,後來變成了什麼?變成了「深耕細作」了。
香港,在沒有馬丁路德金,也沒有願意聆聽市民聲音的特首的情況下,是否還要墨守成規地堅持着舊有的抗爭模式?以《出埃及記:帝王神國》中上帝和摩西的對話作結:
「依你這樣下去,將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可能需要經過了一整代人。」上帝的使者說。
「我們已經準備好作長期的鬥爭。」摩西回答。
「噢,我並不。」(Oh I am NOT.)
香港人,長期鬥爭的話,我們做了三十年了。我們還要多浪費多少年去重覆這種無用的「長期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