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秘撈健身集團 前郵差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隱瞞秘撈健身集團 前郵差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郵差,控告他以內部文件欺騙香港郵政,訛稱自己沒有擔任外間工作,但卻在一個健身集團擔任兼職9個月。

被告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今日(4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被告2017年2月初加入香港郵政任職郵差,試用期為3年,獲派駐香港仔派遞局。他入職香港郵政前,在一個健身集團任職會所主任。
  
被告2017年2月底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向香港郵政申請在該健身集團從事外間工作。香港郵政2017年3月底拒絕其申請,其後並就被告涉嫌未經許可從事有薪外間工作展開調查。香港郵政2020年5月底及6月初分別向被告發出便箋,要求他提供資料,包括他自加入香港郵政後,有否從事外間工作。被告就兩份便箋呈交書面回覆,表示在上述申請被拒之前或之後,均沒有從事外間工作。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於2020年1月至9月期間,在上述健身集團所管理的兩間會所任職兼職高級會所主任。
  
被告承認他為了通過試用期,明知該兩份回覆載有虛假陳述,仍向香港郵政呈交該些文件,意圖誤導香港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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