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4月18日)公布就香港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北京政府提交的報告。
北京政府在今年2月26日向行政長官發公函,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公函重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區應當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政府的職責,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北京請行政長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行政長官已經在4月16日提交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背景和過程摘要等。根據律政司的意見,為避免影響日後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今日公布的有關報告屬該報告的主體。
報告的結語提到,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應有之責。香港政府對「港獨」的立場是十分清晰及明確的,強調「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動盪。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嚴格按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區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