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道路交通條例 車輛撞貓狗涉事司機須報警

政府擬修道路交通條例 車輛撞貓狗涉事司機須報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4月19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指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當交通意外涉及動物,包括貓狗受損害時,涉事車輛司機必須報警。

陳肇始表示,政府一直重視動物福利和有關的管理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相關工作,當局正參考國際經驗和趨勢,並考慮香港的實況,檢視現行與動物福利有關的法例,當中包括研究在法例中引入對照顧動物的人士施加須謹慎照顧其動物責任的概念,並會適時諮詢相關持份者。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汽車撞倒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司機必須停車報警,但不包括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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