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上訴許可至終院被拒 林子健要即時服刑

申請上訴許可至終院被拒 林子健要即時服刑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於2017年8月報稱,在香港境內遭操普通話中國人員擄走禁錮,經警方調查後,被控虛報有人犯罪,林子健去年3月被裁定罪成,判囚5個月,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於本月2日頒下判辭,駁回上訴,林被即時收監。

林子健不服,並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申請聆訊在今日(4月22日)進行,最終拒絕上訴許可。

由於林子健仍可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因此申請保釋,惟法官最終拒絕他保釋申請,要即時繼續服刑。

林子健早前被裁定,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於同年8月10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砵蘭街路段被人拐帶。

45歲被告林子健在2017年8月8日,報稱收到疑似中國人士的電話,警告他不要將劉曉波喜愛的球員美斯(Lionel Messi)的親筆簽名照片,交予劉曉波遺孀劉霞,否則會有嚴重後果。他報稱在同年8月10日路經油麻地時,突然有人上前兜搭,問他是否認識劉曉波家屬,他表示隨後被掩鼻迷暈,失去知覺,擄挾上車,他指甦醒後發現身處一處海灘,大腿上有21口書釘。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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