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貨換勞力士前男警再犯盜竊罪 被判12個月感化

A貨換勞力士前男警再犯盜竊罪 被判12個月感化


曾因監守自盜而被判罪成的一名前警員,刑滿出獄後再於運動店偷竊,被控盜竊罪。被告早前認罪,今日(4月2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

裁判官余俊翔表示,心理專家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及盜竊癖,判刑是以有利被告更生的角度所出發,但同時告誡,若再犯會積極考慮判處監禁。

31歲被告周合駿,報稱地盤工人,承認於2021年12月15日在旺角雅蘭中心「迪卡儂」內偷竊一對襪、一罐燃料、一張摺疊椅、一個爐具及腰包,總值2476元。

被告於2017年任職警員期間,涉嫌在長沙灣警署處理一宗42萬港元勞力士手錶拾獲案時,以A貨偷龍轉鳳,當時被判囚10個月。

案件編號:WKCC 7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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