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22歲男子 涉多次網上發布煽動訊息

警國安處拘22歲男子 涉多次網上發布煽動訊息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4月28日在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22歲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藐視及對其離叛、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等。

該名男子已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將於今日(4月30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2歲男被告陳浩騫,報稱任職侍應。案件押後至6月12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辯方申請保釋被拒。

被告被控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X和Instagram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WKCC185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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