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今日(5月19日)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和《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的指示及修訂刊憲。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本港過去數周疫情及確診個案數字越趨穩定。然而,考慮到上星期出現的三宗本地群組個案、就控制疫情採取的張弛有度策略,以及復課在即,當局認為應該暫時維持現行社交距離措施,根據部分行業營運需要作出微調,並視乎疫情進一步發展再作檢討。
考慮到宗教團體提出信眾參與宗教活動的需要,政府會就宗教聚會在符合適當防疫條件下放寬有關羣組聚集的限制,但因應公共衞生及疫情防控需要,對公眾羣組聚集的限制仍有必要維持。
細節包括擴闊現行豁免羣組聚集的範圍,以容許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宗教聚集(屬宗教禮儀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除外)。豁免宗教活動須於興建作崇拜地點(或經改裝為崇拜地點)的處所,例如教堂、寺、觀、道院、庵、清真寺、猶太會堂、廟;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舉行。該活動中須設有措施,將該活動的參與者人數,限制在不多於該處所作為崇拜地點通常可容納的人數的50%。
另外,第599G章下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8人的羣組聚集的規定繼續生效14天,至2020年6月4日。
以下表列處所在2020年5月22日至28八日期間的七日內須繼續關閉,包括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