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未完稅香煙罪成 63歲男子判囚84日

處理未完稅香煙罪成 63歲男子判囚84日


一名男子因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4天和罰款4000元。

海關人員2月10日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截查一名推着單車的63歲男子時,在該輛單車上的尼龍袋內檢獲72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28000元,應課稅值約23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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