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名內地過港漁工早前在香港東面清水灣附近水域非法捕魚,被控違反《漁業保護條例》,今日(5月22日)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該署人員5月19日下午約3時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本地漁船涉嫌違反其登記條件非法捕魚,遂截停有關船隻調查。漁護署人員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打氣機、呼吸器及呼吸喉管,並向涉案人士落案檢控。
該3名漁工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禁14天,緩刑24個月,捕魚工具亦被判充公。
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在香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