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游蕙禎不提上訴即時服刑4周

梁頌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游蕙禎不提上訴即時服刑4周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3名前議員助理,涉嫌在2016年11月在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上月11日五人被裁非法集結罪成,今日(6月4日)各人被判囚四個星期,梁頌恆及其中1名助理決定上訴,獲准保釋,但游蕙貞及另外兩人則改變主意,放棄上訴,要即時服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早前在判詞中指,梁游二人在事發時是否議員,對處理案件沒有幫助,二人不能以此作為「護身符」,作出違法行為。 

案發於2016年11月2日,梁游二人因去年被立法會主席裁定宣誓無效,與三名助理及其他人,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自行採用小型擴音器進行宣誓,結果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或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的行為。  

2016年10月12日,梁頌恆、游蕙禎在首次立法會大會中,誓詞中有「支那」等語句,被指宣誓無效,其後遭政府司法覆核議員資格,失去議員資格。其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向二人追討薪酬津貼共約186萬港元。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