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37歲旅客判囚5個月

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37歲旅客判囚5個月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6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5個月和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6月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7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31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9000元,應課稅值約1051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