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出書面質詢,指在全球溫室效應影響下,政府會否從節約能源、善用日照時間及推動經濟復蘇等角度,研究現時是否較1979年或以前更有需要實施夏令時間。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指,夏令時間安排一般是把時鐘撥快一小時,來配合夏天時太陽提早東升的自然現象。通常在緯度較高,冬季和夏季的日照分別較為明顯的地區才會實施夏令時間。由於香港位處低緯度地區,其白天時間的長短在冬夏之間的變化並不顯著。同時,香港氣溫於日出前後,即上午5時至8時的變化輕微。
張建宗認為,實施夏令時間制度對社會各範疇影響深遠,需全盤考慮。他指在能源使用方面,市民的上班上學時間大致於日照期間內完成,將時鐘撥快一小時並不能大幅減少對室內照明和冷氣系統的能源消耗。此外,儘管實施夏令時間,但工作時間的長短並沒有縮減,因此對建築物能源消耗沒有太大影響。
就經濟影響而言,他指實施夏令時間會令中港在一年的部分時間出現時差,不利於兩地的經貿交流。至於本地商貿活動方面,政府現時未有特別就夏令時間如何影響香港工商界別進行評估。整體而言,實施夏令時間並不一定能夠為香港的經濟發展帶來益處。
他認為在夏令時間制度下,香港市民需要適應每年至少兩次的時間轉變,他們的生活模式及活動時間需要相應改變,當中涉及社會成本,但卻未能為香港社會帶來明顯裨益。
他又指實施夏令時間對社會各界的運作息息相關,需小心考慮。鑑於現時未有證據顯示夏令時間可為香港帶來明顯裨益,政府無意就此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