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食環採集積水樣本 男子判監9日緩刑18個月

妨礙食環採集積水樣本 男子判監9日緩刑18個月


一名男子因妨礙食環署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6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9日,緩刑18個月。

案發於去年5月17日,食環署人員巡查赤鱲角一個建築地盤時發現積水有疑似蚊幼蟲,在採集樣本期間遭被告阻撓。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是不當行為,違法者更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與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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