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中大醫院康復中心主管 涉訛稱親自診症騙服務費

廉署起訴中大醫院康復中心主管 涉訛稱親自診症騙服務費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香港中文大學醫院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時任主管欺詐,被告涉嫌訛稱親自為病人提供專業服務如諮詢和診療,以騙取相關專業服務費。他另被控涉嫌披露廉署調查人士身分及妨礙司法公正。

廉署2025年8月接獲中大醫院的投訴,懷疑有員工向醫院提交載有虛假資料的服務紀錄以騙取醫院金錢。經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廉署昨日(6月15日)落案起訴劉敏昌,65歲,中大醫院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及顧問物理治療師,以及鄧麗婷,51歲,中大醫院時任人力資源總監。

劉敏昌被控共6項罪名,即1項欺詐罪,1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罪行,以及4項妨礙司法公正罪;鄧麗婷則被控1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罪行。二人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6月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劉敏昌於案發時負責管理康復中心的運作和督導其下約20名物理治療師的工作。根據劉敏昌的僱傭合約,他可就由他本人親自向病人提供的諮詢、診療或手術等專業服務,獲醫院發放專業服務費。

欺詐控罪指劉敏昌涉嫌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向中大醫院訛稱自己曾在中大醫院或其指定設施,親自向病人提供專業服務,並意圖詐騙中大醫院向他支付專業服務費。

廉署調查發現,劉敏昌涉嫌在上述期間多次指示不同物理治療師,為病人提供專業服務,並虛假地將病人記錄在自己名下,但他事實上從未曾親自向有關病人提供專業服務。

兩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控罪指,鄧麗婷涉嫌於廉署接獲中大醫院投訴的同日至翌日(即2025年8月26日至27日),明知或懷疑廉署正進行貪污調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劉敏昌披露對方是廉署的調查對象。而劉敏昌則涉嫌於2025年8月27日,向中大醫院康復中心兩名行政職員非法披露自己是廉署的調查對象。

餘下4項控罪指,劉敏昌涉嫌於2025年8月至9月期間,先後多次妨礙司法公正,指示4名中大醫院康復中心行政職員及兩名物理治療師,分別在上述涉貪調查中誤導廉署、拒絕廉署的會面邀請或銷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