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認前年油麻地參與暴動 判監32個月

兩男認前年油麻地參與暴動 判監32個月


2019年11月18日理大圍城,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聚集,期間兩名分別21及24歲男子當場被捕。
 
兩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今天(6月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32個。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兩人在案中非帶領角色,但暴動為嚴重罪行,因此須判阻嚇性刑罰。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近佐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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