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港人治港」議案——黃毓民細談「全民制憲,重新立約」

真正「港人治港」議案——黃毓民細談「全民制憲,重新立約」



早在共產黨公開白皮書,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之先,黃毓民議員已在去年開始倡議「全民制憲」運動作救港法門。而他的「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議案,亦將會安排於七月九日呈交立法會辯論和表決。為了讓讀者更清楚「全民制憲」議案的意義和細節,我們訪問了黃毓民讓他現身說法。

整個議案的第一重點,就是要求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總辭,屆時一旦成真,期間政府如何可繼續運作,以及修憲委員會將如何組成?黃毓民解釋如下:

「我哋個政府可以繼續運作,就係公務員運作,咁行政長官同問責官員總辭、立法會總辭,講緊為期九個月,呢九月個包括成立修憲委員會,修憲委員會會詳細講話包括乜嘢界別嘅人可以組成修憲委員會,例如我哋呢個立法會民選嘅議員至少有一半,可以做修憲委員會嘅代表,另外包括學術界、法律界呢啲憲法專家,咁起碼有民意代表嘛,另外可能選一啲公民嘅代表出嚟。」

黃毓民亦解釋,動議只是針對政制部份,因此不會影響到其他政策的維持和運作。

「呢個修憲委員會,唔係制定新嘅基本法,而係針對基本法依家我哋覺得政制方面必須修改方面,其他唔郁嘅。其他果啲經濟呀、財金政策基本上都唔會嘅,主要就郁政制部份,主要係行政長官一人一票選舉產生,公民提名嘅,然後立法會全部都係由直選產生。」

動議中亦提及要「制定公投法,讓港人有創制及複決法律的權利」,黃毓民亦在訪問中強調公投是「全民制憲」運動的重點:

「咁修憲委員會呢啲主張通過咗之後,就交返俾公民投票,即係唔係就咁由修憲委員會決定,要攞出嚟公投,公投通過咗之後,咁就變成基本法修改部份有法律效力。」

黃毓民補充,其實全世界過去都有過類似做法,如中華民國憲法未成立之前,都有一個修憲員會「國是會議」,台灣亦曾有過類似做法。

至於另一個著墨較多的地方,是制定政黨法,規範政黨運作,黃毓民在訪問中解釋有何重要:

「你點可以無政黨法呢?政黨法伴隨住政治捐獻法,規範政黨錢嘅來源,依家( 政黨) 唔駛申報吖嘛。」

「有政黨法就可以監察政黨,有兩個意義,一個就係市民可以監察政黨,另一個係規範政黨嘅活動,亦幫推動政黨活動。」

黃毓民認為現時行政長官候選人不能有政黨背景的規定「係唔通嘅」,因為「如果佢無政黨背景,咁有咗普選之後邊個支持佢呢?」他認為動議一旦成真,不用擔心會像現時因政府「數夠票」令表決有違民意,因為「執政黨係人民決定吖嘛,佢可以成為執政黨係人民選吖嘛」。

除大破大立別無他途

李卓人的修訂案,大幅度修改了黃毓民的原動議,包括刪除要求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總辭」,加入「籲請中央政府尊重香港市民的意願,同意有關修改」及加入「政黨提名」作為舉辦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的條件。

黃毓民除了批評回應李卓人的修訂外,亦藉此分析泛民的不堪:

「李卓人個修訂,刪咗我個解散政府,咁有乜嘢用呀?我最重要就係解散個政府,成立修憲委員會,解散埋立法會添呀,咁佢果個修正案係搏佢個修正案通過,咁我果個變咗等於佢果個議案囉,咪無咗解散政府果個囉,依家要重新立約,推倒重來,所以佢就喺度搏矇嘅,而且佢果個一定會被否決嘅。好啦,咁佢果個被否決嘅時候,咁我果個(議案)投乜嘢好呢?咁我估佢哋(泛民) 都係投反對票嘅,一係就棄權。咁你咪睇到呢班人唔敢同共產黨對抗,唔敢根本去改革個制度。」

「佢( 李卓人) 要修訂就係唔贊成行政長官、問責官員總辭。佢有權提修訂嘅,但係咁就充份反映溫和民主派一以貫之嘅懦弱、消極退縮,但我諗佢係代表泛民主派提出修訂,因為得一個修訂嘛,咁就代表咗泛民主派嘅立場。」

至於「籲請中央政府」一詞,黃毓民認為這正是本土派與泛民的最大分別,就是泛民「要期待共產黨自我完善」。但是白皮書的出現,證明了這個期待是不切實際。

「呢個白皮書發表,就更加證明我哋一早個評論,就認為呢個基本法就係廢嘅。咁你只能爭取返果個全民制憲,我哋自己重修基本法,否則係任由佢宰割。佢(基本法) 依家係任佢(中共政權) 解釋嘛,咁佢呢個講法要搵返啲資料,就係當初鄧小平個講法係乜嘢,跟住落嚟每個階段都有少少唔同嘅講法嘅,到最新就係舊年人大呢個張德江講嘅高度自治唔係完全俾你話晒事嘅,咁依家個白皮書亦都同張德江嘅講法差唔多。換言之係要全面操控香港。

咁你果啲泛民主派、溫和民主派,其實你一係就做奴隸啫,你想佢有任何嘅自我完善,全部都係無可能嘅。我哋唔敢講話革命,除咗呢種大破大立之外,你係無第個辦法。或者你係動員群眾同佢死過,否則嘅話就無前途嘅,依家好明顯嘅。」

盡力做「自覺覺他」工作

面對議案很大機會被否決,這個動議的作用和意義何在?黃毓民有以下解釋:

「我哋盡我哋嘅能力啫,第一你喺立法會一定係被否決,第二你香港有幾多人會支持你呢個全民制憲議案呢。我哋都係做一啲自覺覺他工作啫。起碼提醒啲人我哋有權咁做啫。」

他又補充「希望我哋盡量講得清楚啲,大家明白我哋係有權去自行立法,依家我哋提嘅係直接民主嘅概念。」

(原文刊於第二十期《熱血時報》,於2014年6月22日免費派發。 請支持文化抗共,訂閱《熱血時報》: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eg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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