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終審敗訴 維持判囚18年

周焯華終審敗訴 維持判囚18年


澳門終審法院合議庭今日(7月3日)對涉太陽城集團刑事犯罪的上訴案件作出審理,維持各人原判的監禁年期。

上訴人周焯華、司徒志豪、張一平、馬天倫、張志堅、周振熙、盧石峰、王柏齡及梁樹榮就中級法院裁判的刑事部分提起的上訴敗訴,維持被上訴裁判的判罰,最重刑期的周焯華需判監18年,其他8人監禁年期由9年至12年6個月不等。

終審法院終極判決後,他們需向澳門政府支付的非法收益金額,調整為約248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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