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以54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得以通過。
新增的4周產假薪酬支出,將會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為8萬元。
草案並建議將「流產」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女性僱員,都可獲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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