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野豬問題,政府提出修例,包括擴展野生動物禁餵區的範圍至覆蓋全香港;提高非法餵飼的刑罰,由現時最高罰款1萬元增加至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定額罰款,以增加阻嚇作用,建議金額為5,000元。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7月11日)撰文,稱要正視野豬滋擾問題。他指野豬造成滋擾的情況仍然嚴重,野豬出沒或滋擾報告數目由2016年的583宗,大幅增加至2021年的1417宗。野豬傷人的個案亦明顯上升,從2016年4個傷者,大幅上升至2021年的22個傷者,今年截至5月,已經有25個野豬傷人的受害者。
謝展寰認為,針對有關情況,需要從兩個主要方向採取行動,第一是要移除那些已經改變習性,經常在市區出現或覓食的野豬。因為牠們的習性已經改變,經常造成滋擾之外,更會有傷人的風險。第二是要有力制止餵飼行為,只有停止所有餵飼行為,才不會不斷有野豬被改變習性,進入人類生活圈子,造成各種問題。
坊間有一些意見,認為只要大力禁止餵飼野豬,問題就會消失,不需要移除那些已經改變習性,經常在市區出現或覓食的野豬。他指那些已經習慣在市區覓食和生活的野豬,習性不會自自然然的改變。這類野豬,因為少了餵飼,加上不能在新設計的垃圾桶找到食物,牠們向人主動索取甚至搶奪食物的機會會大增,危險性更大。所以不能等到有更嚴重的傷亡個案才採取行動,必須果斷地把牠們盡快以人道方式移除。
部分人則擔心,說政府要滅絕野豬。謝展寰指可以清晰地說,政府的目標不是滅絕野豬,而是透過移除已經改變習性的野豬,和制止餵飼行為,盡快把香港的野豬作為一個族群回復牠們的天性,遠離市區和人類活動生活。他又稱野豬是聰明的動物,只要果斷地採取這兩方面的行動,很快野豬群體就會學習回到野外覓食,不再進入市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