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掟磚案兩被告誤殺罪不成立 暴動罪成押後判刑

上水掟磚案兩被告誤殺罪不成立 暴動罪成押後判刑



2019年11月多區爆發示威,上水磚頭橫飛,一名70歲清潔工人被掟中身亡,兩名青年事後被捕。

由5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今早(7月12日)退庭商議,考慮了約6小時後一致裁定兩名被告的誤殺罪不成立,並以大比數裁定兩人蓄意傷人罪罪名不成立。至於暴動罪,陪審團則以大比數裁定兩人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再處理。

控罪指稱,兩名被告於2019年11月14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者,誤殺70歲事主羅長清;另於同年11月13日北區大會堂外,意圖使61歲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並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HCCC 3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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