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駕駛行車證過期車輛 尹兆堅被判罰款900元

超速駕駛行車證過期車輛 尹兆堅被判罰款900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於去年12月,在屯門公路超速駕駛一輛行車證過期的車輛,他書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共900元,兼罰扣3分。

事件發生於去年12月3日,當時尹兆堅駕駛一輛行車證過期的車輛,當時車速高達時速92公里,超出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限制。他被票控超速駕駛,以及駕駛使用未經登記車輛。

翻查資料,尹兆堅為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