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56歲女職員認罪囚約7個月

童樂居虐兒案 56歲女職員認罪囚約7個月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月初再多一名56歲女職員承認3項虐兒罪,今日(7月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個月加8星期,即約7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不僅對兒童造成身體傷害,更做出向兒童潑水等侮辱行為。

黃官又批評被告稱不知道施襲時力度大是企圖狡辯,反省和悔意均非常有限,就3罪總共判囚5個月8周。

報稱幼兒工作員的林美寶,承認於2021年12月10日,在「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但卻故意襲擊2歲女童S、3歲女童AC及一名不知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3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案件編號:KCCC 2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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