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全港放38枚炸彈 50歲男子判監22個月

謊稱全港放38枚炸彈 50歲男子判監22個月


2020年4月23日,一名50歲男子向警方發一封匿名信,謊稱於全港放置38枚炸彈。

男子被控「炸彈嚇詐行為」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今日(7月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22個月。

法官指出,被告的作為危險,而且針對警方作案,企圖令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壓,一旦輕判易造成模倣效應,故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DCCC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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