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洩試題脫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律政司提上訴遭駁回

教師洩試題脫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律政司提上訴遭駁回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三名女教師,以及另一名小學女教師,被指以手機洩露小學面試題目,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於2016年成功脫罪。惟律政司提出上訴,今日(8月6日)被高院駁回。

高院暫委法官彭中屏在判詞指出,律政司近年多次以「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起訴涉及智能電話的罪行,但不誠實取用電腦控罪與「使用」電腦不同,控方須證明被告在未經授權下在電腦挪用資訊,然而本案被告是以自己的智能電話拍照,不足以構成不誠實取用電腦。法官又提到,如果用傳統的菲林相機拍下試題,不會被控告此罪,但用智能電話卻會被控,屬不合理。

法官強調被告的行為不光彩應受到譴責,但認同原審裁判官所指,無法證明被告是有不誠實意圖,因此駁回律政司上訴。

4名被告分別為40歲的協和老師鄭嘉儀、37歲曾詠珊和43歲黃佩雯,以及在另一名39歲小學老師余玲菊。黃被控於2014年6月13日,不誠實地使用協和的電腦,另外三人則被控於同日,不誠實地使用其智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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