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煙草入境 兩旅客判囚2至3個月

帶未完稅煙草入境 兩旅客判囚2至3個月



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煙草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昨日(8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2個月和罰款1000元,以及監禁3個月和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6月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18歲和36歲的抵港本地女旅客,並在她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23公斤未完稅雪茄和15克製成煙草,市值共約841000元,應課稅值總共約100000元,她們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