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人被控違國安法 電單車司機申請人身保護令遭拒

首人被控違國安法 電單車司機申請人身保護令遭拒

首宗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案件,被告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被拒,保釋申請將於下周處理。


23歲被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由兩名法官周家明和李運騰共同處理。


事發於今年7月1日,被告涉嫌駕駛電單車,於灣仔衝向警方防線,當時電單車上背囊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事件導致3名警員受傷。


被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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