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轉載許智峯煽惑投白票帖文 58歲男子判囚2個月獲准緩刑

承認轉載許智峯煽惑投白票帖文 58歲男子判囚2個月獲准緩刑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被告今日(8月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

58歲被告陳星報稱福利工作員,今日向裁判官李志豪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

被告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一個帖文,而該貼文煽惑閱覽人士在2021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該貼文於選舉期間,在被告的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

案件編號:WKCC 264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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