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證供又有問題 「光復屯門」兩男女脫罪

警方證供又有問題 「光復屯門」兩男女脫罪

一名16歲中三郭姓男生和一名21歲陳姓女大學三年級生,被指於今年3月8日參與「光復屯門」反水貨行動期間,涉嫌襲警和抗拒警務人員,案件今早(8月31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審結。兩名被告因呈堂影片與証供不乎,暫委裁判官蘇啟昌判二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綜合媒體報道,早前辯方嘗試呈交現場拍攝的影片作證,曾遭控方以影片或被剪輯反對,其後有關影片最終得以呈堂。 

裁判官質疑警員鍾浩揚及警長郭劍威之作供,與辯方提交之影片不一致,如在拘捕男被告時的位置是一前一後,而非作供時的一左一右。而且影片顯示,男被告在被捕後,並沒有反抗,反而郭從被告身後經過時,用右手搥打被告。而女被告是先被推倒,再被鍾壓住,並在鎖上手扣後才有女警出現,但鍾之供詞稱當時一直有女警在旁協助拘捕。 

裁判官亦質疑女警吳銘怡之證供,女被告當時拉住男被告並未有放手,吳在警告女被告不要拉扯後,為何當時未有即時拘捕女被告,而當女被告放手後,才上前協助拘捕女被告。吳則解釋因當時情況混亂,惟裁判官稱混亂與拘捕應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