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保安局再延長申述期多3日 香港民族黨最遲9月14日前回覆

獲保安局再延長申述期多3日 香港民族黨最遲9月14日前回覆



保安局較早前收到香港民族黨發言人代表律師的信件,要求延長該黨根據《社團條例》第8(3)條作出書面申述的期限。保安局局長經考慮後,決定將申述期再延長多3日。

香港民族黨可於9月14日或之前,向保安局局長作出申述,保安局已把有關決定通知香港民族黨。

警方早前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今8月29日就事件發聲明,指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於8月29日再向保安局局長提供資料,進一步支持其建議保安局局長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他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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