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中大二號橋示威 5中大生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涉前年中大二號橋示威 5中大生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五名中大生被控於2019年11月,於中文大學二號橋干犯暴動、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共八罪,五人否認控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五人所有控罪罪成,不准保釋。待辯方準備書面求情陳詞及索取背景報告後,於10月19日判刑。

案情指,警方於2019年11月11日欲進入中文大學搜查,期間與校內學生衝突,五名被告被捕,及後被搜出身上有防毒面具、防火手套、螺絲批等物品。法官裁決時指五人自願留守暴動現場,目的就是要與他人共同衝擊警方防線。

案件編號:DCCC 361/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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