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奮強甩難 撰文挑機

林奮強甩難 撰文挑機



曾涉嫌偷步賣樓遭廉署調查,最終因證據不足而不被起訴的前行會成員林奮強,今日(9月6日)在明報撰文,似要延續前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李澤銘與行會成員張志剛之筆戰。文章的標題雖是《為廉署打氣》,但在文中,他卻主要是向民主派人士和舉報貪污的市民挑機。

林奮強在文中指一些政黨向廉署舉報,明顯是有政治目的,他不評論如此做法的對與錯,但卻叫人去反思,任何文明社會的制度、系統能正常、暢順地運作,皆建基於「良好意願」(good faith),即市民能善用制度。但他卻質疑「政黨人物動輒公開、高調地到廉署報案,又曾否促進了社會公義?再回看我們的議會「拉布」使長者生活津貼延遲發放、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令工程開支上升65億,究竟如此濫用制度的手段,又曾否令我們的長者、納稅人、各位市民得益?」。

另外他又自以最大「受害者」的角度來看,指廉署在調查過程中遭受的政治壓力或任何外界影響是零。自己從來沒有向廉署施加壓力,也沒有得悉有任何官員就事件向廉署提出任何意見。對於有人認為官員日前的言論是對廉署施壓,他則表示並不合理。因為要是施壓,也應在調查過程中,而非案件完結後。

最後他更指摘一些政黨和傳媒對他未審先判,嚴重影響他及親友的個人自由。雖然他不期望舉報他的人或任何傳媒向他道歉,但如果反過來是自己𠱾別人作出了誤判,自己一定會是第一個走出來向他人道歉。

林的說法與愛港力和民建聯等保皇派是一模一樣,思路亦與梁振英及其一眾團隊成員相近,即凡是窒礙政府施政的就會損害市民利益,但是一個文明社會,不單需要暢順的運作系統,更重要的是公義得到伸張,政策得到社會各階層詳細討論,才會有效地運件。而林作為行會成員,當然需要受到傳媒監察,現他反過來指摘傳媒,口說不期望別人道歉,卻心有不甘的撰文透露「心聲」,當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