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9月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共14星期及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先於6月11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一名49歲入境本地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嬰兒車內檢獲1181支未完稅香煙。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並獲准保釋。海關人員於8月22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再次截查該名女子時,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及身上檢獲2941支未完稅香煙,該名女旅客隨即再次被捕。
兩次截查合共檢獲4122支未完稅香煙,估計總市值共約20000元,總應課稅值約136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