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早前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將於11月13日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機管局證實,馮永業昨日已離任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一職。機管局在2016年4月馮永業涉貪遭廉署調查後,已經要求馮永業即時休假。
馮永業早前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一位涉案人士商人陳婉玉,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二人早前獲准保釋候審。
案情指馮永業涉嫌在2004年9月,於沒有合理辯解下,從陳婉玉處接受51萬港元,作為傾向優待陳婉玉3間公司的報酬。而陳婉玉則被指當時以相同目的,向馮永業提供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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